關於保存業務紀錄,根據稅務條例第51C條規定:
- 每名在香港經營某行業、專業或業務的人,須就其入息及開支以英文或中文備存足夠的紀錄,以便其應評稅利潤易於確定;
- 該等紀錄須保留最少7年;
- 無合理辯解而未能遵辦稅務條例的規定,最高罰款為 $100,000 ;
- 稅務條例列出的紀錄包括記錄收入及付款的帳簿、憑單、銀行結單、發票、收據;資產及負債紀錄;於年結當日所持的營業存貨紀錄等。
現時中小企講求成本效益,慣常把會計理賬工作外判給專業人士處理,不但可節省聘請全職會計人員之沉重開支,更能獲得專業、有效率及高質素之理賬服務。本公司為中小企提供之會計理賬服務有以下優點﹕
- 收費規範化,不濫收費用,客戶可根據單據數量清楚預計會計服務費;
- 服務高質素,提供中英文電腦會計理賬報告,報告可按客戶要求利用光碟儲存,可永久保存,賬目清晰。
- 專業服務,由專業會計師配合會計理賬軟件系統,協助客戶處理日常會計賬目,定期編制財務報表。
- 仔細教導客人,如何有效地把單據分類及儲存,以配合會計簿記服務。